

2012-05-29
为落实宝钢股份公司遵守国家能源相关法规的管理承诺,管控法规风险,全面满足能源管理体系标准(GB/T23331)和《钢铁行业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规则》的要求,提升公司能源管理水平和绩效。宝钢股份委托国金认证公司,与宝钢能环部合作成立项目组,于2011年3月至2012年4月,开展了《宝钢能源管理合规性评价》的技术服务项目。
宝钢股份公司从2008年开始按照宝钢能源管控模式建立了“三流一态”的能源管理体系,在国家推出能源管理体系标准及认证试点工作以后,宝钢是国内钢铁行业第一家通过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注册的单位。通过我公司开展的第三方认证审核及宝钢公司内部审核,发现宝钢在能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的遵守及应用方面尚不系统和全面,特别是近年来国家对节能减排相关的政策、法规发布和更新比较频繁,对宝钢及时甄别发现与法律法规、标准要求的不一致之处,做到持续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构成一定风险,也不利于公司对能源管理工作重点的正确决策。
项目组针对宝钢的生产工艺流程和产品、活动、服务特点,本着最新、适用、全面、对企业有指导帮助的原则,全面获取收集适用的国家、地方和行业能源法规、标准共130项,并适当合理分类,形成宝钢股份公司适用的能源法规、标准清单。项目组按照风险管控与价值提升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以及系统全面的原则,通过主要能效指标对标、现场调研以及现场审核等多种方式,收集宝钢在能源管理、运行方面的合规性证据,并重点寻找公司具有改进潜力的方面。最终形成了宝钢股份公司执行国家强制类、财政奖励支持类和推荐类能源法规、标准的合规性评价结论和改进建议。
2012年5月25日,宝钢股份公司运改部、法务部、能环部等部门7位专家组成的评审组对本合规性评价项目进行了验收评审,认证公司王刚总工程师代表项目组做了项目结题汇报。评审组专家一致认为,项目组提交的合规性评价结论和改进建议,为宝钢持续遵守能源法规要求、规避法规风险、改善提升能源绩效指标和能源管理体系运行有效性,以及能源管理决策提供了法规依据和支撑。本技术服务项目实现了预期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