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10-20
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网站获悉,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冶金企业安全标准化考评办法(试行)及安全管理炼铁炼钢考评标准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08〕27号)的有关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核准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炼钢总厂二分厂等12个炼钢炼铁单元为安全标准化一级企业(第一批),见附件。
在上述公布的12个炼钢炼铁单元中,有8个经过我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附件
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第一批)名单
1.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炼钢总厂二分厂
2.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炼铁总厂
3.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炼钢厂
4.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炼钢厂
5.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炼钢连轧厂
6.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炼铁厂
7.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提钒炼钢厂
8.河北省首钢迁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炼铁分厂
9.河北省首钢迁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炼钢分厂
10.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炼铁总厂
11.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钢轧总厂
12.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炼钢厂